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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质监局:农夫山泉未发现质量问题
发布时间:2013/6/25 13:12:51 访问:[8881] 【打印】【返回】【字体:
 (南方日报记者 周照)在饮用水旺季到来之际,国内两大水企农夫山泉和怡宝的掐架愈演愈烈,从口水仗上升到法律战。记者昨天从深圳怡宝公司证实,该公司已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农夫山泉提起诉讼,该诉讼已于2013年4月15日被该院正式受理。

  不过,与业内两大水企“斗法”相比,消费者们更关心的是,被指采用低于自来水标准的农夫山泉瓶桶装水,究竟安不安全?能不能喝?

  昨天广东省瓶桶装水协会会长罗坦认为,虽然农夫山泉执行的浙江地方标准有不妥之处,但按照该企业公布的多份检测报告来看,各项指标都符合国家标准,所以其“水是安全的、可靠的”。此外,记者昨天从省质监局获悉,根据过往的监督抽查,农夫山泉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没有发现过问题。

疑问:“低”标准生产的农夫山泉是否安全

  最近,农夫山泉“标准门”事件愈演愈烈。

  此前,媒体质疑农夫山泉的产品标准为浙江省标准DB33/383-2005,与国标GB5749《生活饮用水标准》相比,后者标准中关于镉、霉菌、酵母等的限量上,都严于现行的2005年浙江标准。

  据介绍,新版国家饮用水标准是2006年发布,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浙江地标是2005年发布,2006年1月1日实施的。两标之间差别在于:如国标要求砷、硒的标准限值为≤0.01mg/L,而浙江地标的标准限值为≤0.05mg/L;国标镉的标准限值为≤0.005mg/L,浙江地标为≤0.01mg/L。

  消费者担心农夫山泉这种“就低”不“追高”的生产标准,可能会生产出问题产品。那么,农夫山泉的产品质量如何?

农夫山泉:21项指标占优

  针对质疑,农夫山泉坚称其产品“品质始终高于国家现有的任何饮用水标准,远远优于现行的自来水标准”。为了自证清白,农夫山泉公开其在浙江千岛湖、广东万绿湖、吉林长白山、湖北丹江口等4处主要水源地产品全套106项检测指标和31项内控指标,检测指标范围涵盖砷、镉、硒、硝酸盐和溴酸盐等5项关键指标。

  “农夫山泉产品全套检测结果全面优于GB5749-2006国家自来水标准,其中21项指标优于国标12-1000倍。”该公司指出。

  协会:瓶桶装水优于自来水

  “产品合不合格,安不安全,最关键还是要看产品质量符不符合现在的新国标。”昨天,广东省瓶桶装水协会会长罗坦告诉记者,按照本月16日农夫山泉在各大媒体公布的多份检测报告,他认真比对过,发现各项指标都符合或超过现行瓶(桶)装饮用水国家标准,国标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根据检验结果,农夫山泉水是安全的。”

  记者查阅了其中一份来自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生产的样品检测报告,该样品生产日期和批号为201303011804G2。该检测报告中,样品中的总砷实测值为0.0002mg/L,镉实测值为<0.002mg/L,硒实测值为<0.0001mg/L,硝酸盐实测值为2.15mg/L,均低于自来水国标和瓶装水国标。

  有业内人士称,虽然说农夫山泉现在执行或标注的标准落后于现行国标,但并不等于农夫山泉的质量一定就有问题。

  对于有媒体指称“瓶桶装水质量不如自来水”一说,罗坦表现得十分激动。他指出,广东甚至国内瓶桶水行业发展10多年,无论加工工艺、技术成熟度、设备先进性等方面都是优秀的,优于自来水,很多知名企业加工生产的瓶桶装水质量都有保障。

  “过往的监管部门的抽查,发现瓶桶装水的问题大多是菌落总数超标,而重金属超标的极少数,仅个别不知名企业。”罗坦称,十几年来,从未出现过因喝瓶桶装水致病、致死案例。

省质监:未发现质量问题

  记者昨天从省质监局获悉,根据近年来该部门对广东农夫山泉生产环节的监督抽查情况,没有发现过该品牌产品有质量问题。

  据介绍,根据我国的标准体系,《生活饮用水标准》也就是自来水国家标准,是所有瓶装饮用水都必须符合的最低标准。浙江饮用天然水地方标准、广东饮用天然水地方标准,和生活饮用水国家标准部分指标限值互有高低,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行业标准等,都应该高于自来水。

  疑问:企业生产标准就“低”不追“高”是否合规?

  罗坦坦承,农夫山泉执行标准存在不妥之处。“国家的标准都在不断修订,企业也应根据实际情况,与时俱进,不断清理、修订,符合普遍性要求。”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朱毅认为,农夫山泉的事件重点已经不是检测结果究竟是否合格,而是执行的检测标准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现在农夫山泉的检测数据只能说明低标准照样打造高品质产品,但是在执行标准的问题上农夫山泉确实是滞后的,甚至是有错误的。”

  据朱教授介绍,合格产品是在一定标准引导下生产出来的,国家标准委和前卫生部联合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这是强制性的国家标准。“从时间上看,新版国家饮用水标准是2006年发布,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浙江地标是2005年发布,2006年1月1日实施的。从2007年到现在,6年时间说来也不算短,农夫山泉二者都没有选择,未能和国家强制标准协调一致,一直固执沿用陈旧标准,依照《食品安全法》,这自是难脱违法之嫌。”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算是产品本身质量很高,甚至远高于国家标准,但是如果你采用的标准非常落后,也是不合格的,人们也会觉得产品质量有待考量。毕竟高标准才能打造出高品质的产品。朱毅举例说:“就好像现在大家都是70分及格,你还是按60分及格的标准来,就算你考了90分,人们还是会担心你偶尔会在60到70分区间里徘徊。”

  朱毅建议,地方标准应该及时与国家标准同步更新。不过他同时解释,并非地方饮用水标准都是滞后的,浙江省只是个别情况,广东等省份的标准就很高。就目前观察,其他大部分地区已经按照生活饮用水国标对地标进行了修订,基本和06版的饮用水国标齐头并进。

疑问:广东产的产品是否应执行广东标准?

  此外,近日有广东消费者杨先生向法院起诉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并拟索赔10倍,理由是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饮用水。同时,该消费者认为,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生产的瓶装水,采用的应该是广东的标准才对。杨先生呼吁政府部门能够尽早介入。

  对此,有监管部门相关人士表示,生产企业在异地采用非本地生产标准,只需将其执行的标准向卫生部门备案,获批同意通过即可。广东省瓶桶装行业协会会长罗坦认为,这种情况应该是允许的,因为企业在国内多地有生产工厂,为了生产的产品质量统一,而采用统一的标准生产。“但关键是,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要符合或超过国标。”(记者 欧志葵)

  相关:两大水企“口水仗”升级为法律战

  在身陷“标准门”之际,农夫山泉指出,这场风波的幕后操作者为另一家饮用水企业华润怡宝。农夫山泉称,近期一系列针对性报道由怡宝“策划”,该公司并向媒体发来包括怡宝世界水日单张、网站截屏、楼宇广告视频等证据,以举证针对农夫山泉的攻击是“蓄谋已久”的。

  针对农夫山泉的指责,昨天,华润怡宝新闻发言人向记者证实,该公司已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农夫山泉提起诉讼,该诉讼已于2013年4月15日被该院正式受理。

  “农夫山泉近日发布的不实言论不仅通过社会化媒体被大量转发,还被全国各大主流媒体及门户网站进行了连续报道,对华润怡宝的名誉、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造成了严重损害。”怡宝方面表示,依据民法规定,其认为农夫山泉的行为已经构成侵害华润怡宝的名誉权,应依法承担侵权法律责任。陈越称,相信公众、相信法律会给予怡宝一个“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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