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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信息公示宜兴市公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生活污泥卫生填埋固化材料采购招标书(第二次招标) | |||||||||||||||||||||||||||||||||||||||||||||||||||||||||||||||||||||||||||||||||||||||||||||||||||||||||||||||||||||||||||||||||||||||||||||||||||||||||||||||||||||||||||||||||||||||||||||||||||||||||||||||||||||||
一、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供货时间为2017年9月5日至2018年9月5日,生活污泥卫生填埋固化材料,具体数量按实际验收量为准。如产品投加进污泥处理后达不到处理效果即提前终止合同。 2、质量要求: (一)、污泥混合填埋基本指标:
(二)、固化材料指标及要求(混合后直接填埋) 1、满足以上污泥混合填埋基本指标表所要求 2、达到GB/T23485---2009重金属污染指标 3、颗粒度200目以上>95%,80目<5% 4、固化材料总添加量<30%(原污泥含水率<85%) 5、PH值大于10以上材料添加量<8% 6、罐车运输,满足60吨/天 (三)、在货物提供和使用过程中,采购人将对处理后污泥抽样检测,检测结果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第一次罚款5000元,第二次罚款10000元,第三次视作供货方毁约,没收履约保证金,余下货款不予结算。 3、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经工商注册的正常纳税单位,具备独立的民事和经济能力,有生产保障和供货能力。 4、本次招标价为综合单价,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全市范围内送到工地现场的综合价包含运费、卸车力资、税金等。 (2)、需开具投标公司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单价为含税单价。 (3)、合同期内不调价。 5、送货方式: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槽罐车运输车,满足每日污泥处理量要求。 6、验收方式:投标人送至工地由工地负责人和材料验收员签字认可,结账时需把回单附发票后,验收过磅按吨或立方数进行抽查。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或申报供货数量和实际供货数量不相符(误差≥3%),视为供货方毁约,处罚金叁仟元/车,两次及以上(含两次)终止供货合同,剩余货款不予结算。 7、结算方式:所送产品必须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办理入帐结算手续后每月支付累计金额的50%,余款合同到期后3个月结清。 8、定标:投标文件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本次招标按让利率最高中标(各种规格同比例让利)。公司设最高限价:见附表,高于或者等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文件。若报价相同,以现场抽签方式决定,抽号大者为中标单位。中标两天内签订合同并交履约保证金1万元,中途毁约将扣1万元履约保证金,相应货款不予支付。如发生数量质量问题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报价最小可报至小数点后一位)。 9、在以往的供货中,有违约记录的供应商的法人或代理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如参与投标并中标的,视为招投标造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该次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余下货款不得结算。 10、中标后招标单位将组织相关部门至中标单位实地考察,如认为中标单位不具备供货能力和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此次中标资格,由候补中标人中标。 11、如发现投标过程中有造假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2、诚信约定:投标人在供货过程中,数量或质量严重违反约定的,在五年内不得参加集团范围的招投标。 13、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将成为该单位在招标人信息库内诚信分的得分依据。 二 投标书要求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一份装订成册,并装袋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不得自行修改招标文件任何内容,且不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在包装封面上写明:
(投标文件“外包封”包封标签格式) 3、投标单位代表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方可参与投标(授权书格式附后)。 4、报名:投标人需提前至公用事业局307室报名,带好相关资料(三证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资格预审,预审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4日10:00前。 5、开标时间:2017年9月4日14:30时,投标人携带标书至公用事业局3楼会议室,当场开标、评标,逾期到达视为弃权处理。 6、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见附表。 三、评标办法: 1、投标书必须符合招标书的要求,否则视为废标。 2、投标让利率最高中标,如让利率相同,抽签决定。 四、合同书的签订: 投标人中标后,两天内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反之,视作放弃。 招 标 人: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俞剑芝赵淑萍 电 话:0510-80718720 日 期:2017年8月28日 附表一 投标函(格式) 项目名称:宜兴市公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生活污泥卫生填埋固化材料采购 致:宜兴市公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你方的投标通知书,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的名称),。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承诺如下: 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我方投标报价让利率为 %。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业主签订经济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货物质量或数量问题,同意终止合同,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5.若中标,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称盖章) 2017年 月 日 附表二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项目名称:宜兴市公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生活污泥卫生填埋固化材料采购 致:宜兴市公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 (授权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居民身份证编号: 代表我公司(厂)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厂)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特签字如下,以兹证明。 授权人:(签字)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日期:2017年 月 日 附表三 质量承诺函(格式) 项目名称:宜兴市公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生活污泥卫生填埋固化材料采购 致:宜兴市公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我代表(投标人名称)为保证中标货物的质量特作如下承诺: 1.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符合供货方所提出的技术及参数要求、质量合格的产品。 2.材料交货时,确保产品带有质量检验合格证书、质保单。 3.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质量或数量问题,我方将承担责任,赔偿需方所受到的经济损失。 4.若中标,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称盖章) 2017年 月 日 附表四 (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称盖章) 时间:2017年 月 日 附表五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项目名称:宜兴市公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生活污泥卫生填埋固化材料采购 致:宜兴市公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我公司愿意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称盖章) 2017年 月 日 开标记录表
投标人符合性文件记录表 项目名称:宜兴市公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生活污泥卫生填埋固化材料采购
投标人签到记录表 项目名称:宜兴市公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生活污泥卫生填埋固化材料采购
检查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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