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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
价
通
知
书
项目编号:YXSW2018-2[询]
采购人: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第一部分:询价书
一、项目编号:YXSW2018-2[询]
二、采购内容:氿滨新厂区临时用电线电缆采购
三、采购规模及需求:
(一)本次招标的电线电缆的规格、数量详见下表:
本项目预算为:28万
注:1、采购供货数量以实际发货为准,若有调整,单价不变
2、所供货物均为国标,且包检测通过。
(二)、技术要求:
电线电缆符合下列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及其它相关的标准、规范
GBT9330-2008 塑料绝缘控制电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良好的信用记录;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中标后分包;
四、资格性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根据以下要求单独提供相关材料。询价小组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对供应商的材料进行检查,如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性检查,则响应文件无效。
1、资格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如有不良行为或疑似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限制准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注册登记证明: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或递交加盖注册或登记机关红章,签署“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副本复印件;或公证件。)。
3、保证金:供应商需向宜兴水务集团交纳五仟元的保证金。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以宜兴水务集团开具的往来款单据,作为已交纳保证金的证明。该往来款单据作为资格性检查的内容。
4、身份证及授权书: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书”原件。
备注:1、供应商可将以上“资格性证明材料”单独用袋装后一并提交,并可在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
2、不具备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形式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则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
五、有关说明:
1、本次询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次报定,包括全部材料、人力、机械、运输、装卸、仓储、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质保、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
2、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通知书提供的格式、内容、数量和要求,详细填写有关《偏离表》、《响应表》等内容。
3、本询价通知书中有关技术与商务条款的相关要求为基准要求,如供应商不能完全符合此基准要求,可高于此基准要求进行响应,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将不接受低于该基准要求(负偏离)的响应,供应商需对此基准要求作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在成交后,在供货期内如遇产品平滑(自然)升级,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平滑升级商品不补差价(询价通知书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经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或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本次采购规定的其他条件。
6、原件提供要求: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的,按下列条款执行。
①“资格性证明材料”中要求提供原件的,按照询价通知书中“资格性证明材料”的相应要求予以提供;
②除“资格性证明材料”要求以外,如询价通知书其他条款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原件的,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相关原件与响应文件一并予以提交。(在提交时,可将相关原件用袋装形式提交,并可在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提交以上原件的,询价小组将不予以认可。
7、成交标准:本次采购项目采用比照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中的“十、评定成交标准”部分)
8、本次采购的一年的免费质保。
9、验收方式:由使用单位组织验收。
10、交货地点:宜兴市氿滨水厂内。
11、交货期限:自需方发出发货传真之日起七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如中标供应商逾期交货及安装,除不可抗力外,每迟交1天,每天违约金金额为逾期交货部分总价款的百分之五。迟交10天以上视为违约。
12、验收时间:货到安装调试合格后
13、不得修改:各供应商下载询价通知书后,在制作响应文件过程中不得自行修改询价通知书的内容,如有修改,响应文件无效,财政监管部门将视情节处一定期限的限制市场准入。
14、报价超过限价:供应商的报价如超过本次项目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15、响应文件制作:响应文件由价格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价格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个部分合并装订成一本,所有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包装在密封袋里。(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中的“七、响应文件制作”。)
16、付款方式:本项目不设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90%,其余10%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1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评审时间:2019年1月3日上午9: 00
确定采购结果时间:评审结束后。
地点:岳东路5号2楼开标室。
18、采购人联系电话:0510-80718723
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5号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
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所有行为,应严格遵守以上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含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等)的约定。
2、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编制响应文件以及提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
二、询价通知书:
1、供应商可在“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下载询价通知书及有关资料,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询价通知书各项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询价通知书包括询价书、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合同书及合同条款等五个部分及其附件,请仔细检查询价通知书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解决。
3、询价通知书包括本文件中所列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响应文件中充分响应询价通知书的所有要求。
4、询价通知书如与询价公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询价通知书为准。
三、询价通知书的解释:
1、本文件的解释权归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四、询价通知书的更正(含变更):
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采购人可对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
2、询价通知书自2018年12月27日发出后,供应商如有异议或质疑的,可于2019年1月2日下午13:00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采购人如需对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宜兴水务集团” 网站发布更正(含变更)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3、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经常关注“宜兴水务集团”网站和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含变更)等信息公告。如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更正(含变更)等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亲自参与的除外);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亲自参与的除外);
5、提供被授权代表人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亲自参与的除外)。
6、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
7、询价通知书中要求提供的资质、证书、合同、案例等材料的复印件及其他相关内容。
六、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所要求的《报价表》及《响应表》的内容填写齐全,方可根据要求对应阐述。
响应文件中《报价表》与《明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响应文件应对《报价表》中的全部设备进行响应,只响应其中部分设备者,则响应文件无效。
3、响应文件要按采购货物的规格采用总报价。本次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一旦成交后,如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等因素导致材料价格变化,报价将不会得到调整。
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施工现场及公用设施等,本询价通知书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内容,一旦成交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单个细项或整个项目的报价应明确,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
5、服务要求:(如本服务要求与询价书有不一致之处,以询价书为准)
①免费质保期限至少为一年,在免费质保期内,应提供免除一切费用的售后服务。
②服务时间的承诺:响应时间为24小时,修复时间为3个工作日,如不能在3个工作日内修复的则应提供备用设备。
③如设备在免费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24小时内予以响应,否则采购人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
④对于在免费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确需更换的零配件,供应商应尽量确保采购人能更换到原厂同种规格型号的零部件,以确保其正常使用;如因生产厂家停产等客观原因,不能提供同种规格型号的零配件时,应提供同等质量、档次的配件,且不补差价。
⑤免费质保期限一律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6、如供应商对询价通知书的相关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偏离,应在响应文件中详细说明偏离的情况,如未明确作出偏离情况的说明,则视同响应文件承诺完全符合询价通知书的相关内容(即与询价通知书相关内容完全一致)。
7、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后,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9、供应商(含成交供应商)应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采购人视情况或根据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的规定,要求供应商(含成交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中某材料的原件、相关证明性资料等材料,供应商(含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时间、内容、数量等相关要求,予以提供原件、相关证明性资料等材料。如供应商(含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以上要求予以提供的,采购人将视同该供应商(含成交供应商)无该材料的原件、相关证明性资料等材料,则供应商(含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该材料上未响应(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七、响应文件制作:
1、响应文件由价格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个部分组成。
2、价格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个部分合并装订成一本,所有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包装在密封袋里。
密封袋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提交截止时间后起封,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合同使用章,并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投递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对其后果负责。
3、响应文件中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4、整本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含表格部分)由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格式中有盖章和签名要求的,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合同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名。其中,正本上加盖的公章(或合同章)应为红章。
5、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严格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格式、内容、数量和要求进行填写,不得更改。
6、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7、响应文件的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各自装订成册。
8、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名。
9、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的60天(含提交当日)。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八、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供应商须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交响应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九、询价评审:
1、采购人按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在宜兴水务集团参加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被授权代表人须准时参加,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询价小组将对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其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价格部分,予以当众拆封、宣读并作记录。
3、响应文件的澄清: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随时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的内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应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被授权代表人签署,但不得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加以修改。
4、成立询价小组。
5、响应文件的审查:
(1)文字与图表不符,以文字为准。
(2)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
(3)大写与小写不符,以大写为准。
(4)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询价通知书的要求。
十、评定成交标准:
1、询价小组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的基础上,且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即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
若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若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顺序排列。
十一、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1、响应文件未满足“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的相关资料”的;
2、响应文件未满足“响应文件制作”要求的;
3、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合同章)的;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被授权代表人未按规定签名的;
5、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数量和要求填写的;
6、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7、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自相矛盾的;
8、单个细项或整个项目的报价不明确,出现选择性报价的;
9、响应文件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
10、供应商未准时参加评审大会的;
11、不同供应商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等其它恶意串通的;
1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所有相关要求未完全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的;
1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本次项目采购预算的;
14、在综合评分法中,如响应文件不能实质性满足询价通知书的基础性要求,即在综合评分标准中不能得到基础分的;
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16、不同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响应文件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1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出现异常一致的;
18、供应商下载询价通知书后,在制作响应文件过程中自行修改询价通知书内容的;
19、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
20、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通知书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1、供应商出现《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3〕28号)第二十条中所列“恶意串通”情形的;
22、询价通知书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十二、保证金: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需向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符合要求的保证金,且交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竞争的供应商名称一致
(交纳保证金帐户名称: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宜兴支行;帐号:账号:7352610182600000366)
2、供应商交纳的本票、银行汇票,如因票据出现印章模糊、印章不全、字迹不清、字体不规范、打印不清楚等瑕疵,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无法使该票据顺利入帐的,视同该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3、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以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开具的往来款单据,作为已交纳保证金的证明。该往来款单据需在提交时一并提供,作为资格性检查的内容。
4、询价采购活动结束后,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退还保证金的手续,由供应商自行与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办理退还事宜。
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②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成交供应商拒绝遵守响应承诺或拒绝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与需方签订正式合同的;
④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⑤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或询价通知书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十三、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办理签订合同前的相关手续,并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如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需方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及财政部门可延期签订合同。
2、签订合同书及合同条款应以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为依据。
十四、采购预算:
此次采购活动的采购预算为:28万元。
十五、响应行为及响应产品:
1、供应商的响应行为必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响应产品、产品安装(施工)及服务质量等应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及要求。
3、如响应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则响应产品必须为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
5、询价通知书中要求供应商出具的证书等相关材料,均应在有效期限内,即有效期限应覆盖响应文件评审当日。
十六、质疑处理:
1、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质疑”相关内容要求。
2、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仅限于原件),被质疑人将不予受理。 5、对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质疑,被质疑人在受理后的七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答复。
6、质疑答复:
(1)、对询价通知书的采购规模及技术功能需求等采购方案的质疑及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的质疑,均由采购人负责作出具体的答复意见。
(2)、对采购程序及流程操作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作出具体的答复意见。
7、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一经查实,被质疑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质疑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三部分: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格式
(含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内容: 价 格 部 分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其被授权代表人: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表
项目编号:YXSW2018-2[询]
供应商名称(盖章): 单位:元
供应商签名: 日期: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内容: 商 务 部 分
供应商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其被授权代表人: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你们 YXSW2018-2[询]询价通知书,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
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通知书的一切要求,提供响应设备。所有响应设备的总价格详见《报价表》。
2、我方已对照采购设备的技术参数要求,填写了响应设备的技术参数要求,详见《响应表》。
3、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询价通知书及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按地点,完成交货任务。
4、我方同意按询价通知书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60天(含提交当日)。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我方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
5、我方愿意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的原件及相关证明性资料。
6、我方认为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7、我方愿意按《合同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8、本项承诺在询价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9、我方愿意按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交纳保证金。
10、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愿在签订合同前按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11、我方愿意遵守询价通知书和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2、我方一旦提交响应文件,如响应文件对询价通知书的相关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偏离,应在响应文件中详细说明偏离的情况,如未明确作出偏离情况的说明,则视同响应文件承诺完全符合询价通知书的相关内容(即与询价通知书相关内容完全一致)。
所有有关响应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 邮编:
联系人: 地址:
开户名称: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书(格式)
项目编号:YXSW2018-2[询]
日期:
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次项目的采购活动,参与报价、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代表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办公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被授权代表人签名: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名:
注:本“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书”原件一式两份,一份放置在资格性检查资料中,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副本中。
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项目编号:YXSW2018-2[询]
日期:
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项 采购活动进行参与竞争,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 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签名:
供应商公章:
响应文件
(技术部分封面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内容: 技 术 部 分
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项目编号:YXSW2018-2[询]
注: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三、采购规模及需求”的相关要求,将自身响应的偏离情况(与采购文件中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不一致的地方)详细填入上表,并注明“正偏离/负偏离”;若未填写上表,视为完全响应。
供应商签名: 日期:
品牌及生产厂家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项目编号:YXSW2018-2[询]
注:供应商须依据采购设备的清单,根据自身响应设备的品牌型号及生产厂家,详细填写上表。
供应商签名: 日期:
第四部分:合同书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 (以下简称需方)与 (以下简称供方)签订。需方愿以总价款人民币 元(¥ )向供方购买 ,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下列条款:
一、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
二、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合同书及所附条款;(2)成交通知书;(3)供应商成交的响应文件;(4)询价通知书(项目编号:YXSW2018-2[询]);(5)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三、供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和交货的期限向需方提供上述合格的设备和服务。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
需方: 供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第五部分:合同条款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编号:YXSW2018-2[询])询价通知书和该项目的成交通知书,供需双方就此次询价的设备和相关问题,同意按下列条款规定执行。
一、合同内容:需方向供方购买 。
二、价格及支付:
1.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标的额为 万元。
2.付款步骤:本项目不设预付款,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90%;余款作为质保金于验收合格至质保期后的30日内付清。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三、质量与检验:
1、供方应严格按照询价通知书及响应文件的有关约定提供合格材料。
2、材料上均应有包括( 有关标志)。
3、材料质量出现问题,供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供方承担,由此带来需方损失的,由供方承担。
4、需方提出外观质量异议的期限为收到货物后两日内提出。
5、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装箱单、随机资料及包装完整无破损。
6、验收标准:GBT9330-2008。
7、货到需方指定地址后,由于需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修理,但有关费用需方承担。
8、验收时间:货到安装调试合格后。
四、交货条件:
1、交货日期:自需方接到供货通知起7日内完成供货。
2、交货地点:宜兴市氿滨水厂。
3、材料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规定或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供方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供方负责修复或补缺。
4、交货时,必须带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质保单、装箱单、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并保持出厂原有包装。
5、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并承担费用直接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卸货由需方协助解决。
五、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1、供方负责本次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在规定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供方收到需方函、电后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解决问题。
2、需方应向供方现场调试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提供方便条件,有关费用由供方负责。
3、需方如邀请供方提供非质量问题的其它技术服务,其费用另定。
4、供方对其供应的设备提供的质保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违约责任:
1、如供方逾期交货,除不可抗力外,供方应向需方就逾期交货部分支付违约金,具体每日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款的百分之三支付。供方逾期交货超过10天以上的视为供方不履行合同。
2、需方延期付款时(有正当拒付理由者除外),应向供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具体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二的标准计算。
3、由于需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需方应按规定承付货款,并承担供方提供的代为保管费(有关仓储规定另议)。
4、供方提供的材料质量、数量不符合国标或约定的,货款不予支付并由供方支付合同款一倍的罚款。
七、合同生效及其它:
1、供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果需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则供方的赔偿额应以需方的实际损失为准。
2、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
3、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先由宜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协调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则可向需方所在地(宜兴)法院起诉。
4、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在不违背本合同和询价通知书的原则下协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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