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十条”出台再“热身” 水价上调迎来窗口期 |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即将颁布的消息于2014年即已传得沸沸扬扬,但时至2015年却迟迟未能出台。在人们对“水十条”的热切盼望中,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三部门于 首部全国性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或为“水十条”铺路 “水十条”是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大气十条”)之后,我国又一项重大污染防治计划。据透露,“水十条”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完善污水处理费、排污费和水资源费等收费政策。 长期以来,我国的污水处理费一直在低位徘徊。国观智库发布的报告显示,2013年全国32个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价格均价为0.81元/吨,其中12个城市高于均价,19个城市低于均价。污水处理费最高的南京(1.42元/吨)和最低的长春(0.4元/吨)相差近2.6倍,各城市间污水处理费排名,无论从人均水资源量,还是从经济发展水平来看,均没有规律可循。 目前,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收入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即居民/非居民污水处理费和政府补贴,其中政府补贴约占30%-40%。政府补贴不到位、居民/非居民污水处理费偏低,使全国大部分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处于亏损或微利状况,对进一步提升水质等提标改造项目带来较大资金困扰。 事实上,此前全国多地已陆续出台《城镇污水处理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针对污水处理收费和使用均作出了规定。但业内普遍反映各地制定的标准和办法均不统一,使得全国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厂处于“饥饱不一”的状态,特别是地方财力有限的广大中西部地区,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几乎陷入亏损。 为了改变这种现状, 众多研究机构纷纷表示,污水处理费提高之后,广大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吨水的服务费也有望随之增加,这对于污水处理全行业来说都是普遍利好。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出台的《通知》是我国首部对全国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作出的明确说明。而之前出台的《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也是中央政府首次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做出明确规定。分析人士认为,作为“水十条”“重头戏”的污水处理领域频频出台相关政策,或是为“水十条”面世铺路,“水十条”的出台“呼之欲出”。 水价或迎上调窗口期 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供水水价包括水费、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三部分。 以北京市为例, 事实上,2014年年初,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文,给阶梯水价制订了时间表,要求2015年底前,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原则上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阶梯水价中,污水处理费成为调整重点之一。 此次我国首次以明文规定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法规,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预计将由此引发我国大部分城市新一轮水价上涨。根据《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污水处理费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因此,水价上涨后或将有利于解决污水处理厂的盈利难题,提升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和水环境质量。 业内专家也指出,近年来,我国水源地破坏严重、水污染现象频发、处理工艺升级,再加上污水处理成本和污泥处理处置需要的提升,未来水价上涨已成为必然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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